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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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山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采购人为山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询比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济南市
3、采购范围:山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退出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凤城东大街154号土地使用权、地上房屋合作事宜以及退出济南来城置业有限公司矿煤阳光花园棚户区改造等有关项目事宜需要委托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5、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至出具法律意见书为止。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财务要求:需提供近3年度财务状况表(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财务状况表自成立年度起提供);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响应采购供应商的信息填报
凡有意响应采购者,请于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8日,每日0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将以下原件的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辨)发送至cxzbdl2014@163.com邮箱(邮件命名为“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31-78899189。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4、供应商信息一览表(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5、近3年度财务状况表;
6、“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
备注:
1)潜在供应商须按规定的方式及时间提交以上证明资料,提交资料不全或不清晰、逾期不提交,均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由此造成的后果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2)信息填报提交资料的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详见采购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莱芜交通发展集团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山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莱芜区汶阳大街12号
联系人:孟斌
联系方式:13054846039
2.代理机构:山东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莱芜区汶阳大街(莱芜第二实验小学斜对过)
联系人:邢海燕
联系方式:0531-78899189
3.监督单位:莱芜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莱芜高新区龙潭东大街139号
联系人:朱峰
联系电话:18006340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