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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7-17
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169
关于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鲁安办函〔2019〕22 号文的通知
各企业:
现将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近期我市消防压力大,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深刻吸取青岛“6.23”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 强相关行业领域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夏季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附件:关于切实做好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7.4关于转发省政府安委会 办公室鲁安办函〔2019〕22号文的通知.pdf